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的修改壹般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1)收集公眾意見。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委會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提出需要規範的內容和需要解決的問題。(2)草稿。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就提出的問題和事項組織群眾廣泛協商,根據群眾意見起草村規民約或居民公約,同時聽取黨代表、人大代表、CPPCC委員、政府官員、法律顧問、婦聯等村或社區執行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3)送審。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委會根據相關意見修改完善後,由村(社區)法律顧問審核,報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審查把關。(四)審議和表決。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委會根據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審核意見進壹步修改形成審議稿,提交村(居)民大會審議討論,根據討論意見修改完善後提交會議表決。投票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應當有壹定比例的婦女參加會議。未按審核意見改正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不得提交村(居)民會議審議表決。(五)備案和公布。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在村(居)民會議表決通過後10日內,將村規民約報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備案,經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嚴格把關後公布,讓群眾廣泛知曉。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三條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和人口數量,按照有利於群眾自治,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和範圍的調整,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村民居住情況和集體土地所有權歸屬,設立若幹村民小組。
第四條中國* * *生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按照中國* * *生產黨章程開展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領導和支持村民委員會行使職權;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上一篇:乘客下車開門傷了電動車誰負責?下一篇:代理合同雙方的法律責任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