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頒布於2021,1,1,是壹個包括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法律的幾何體。民法典把財產權整理成壹系列的財產權。壹、民法典中的物權有哪些?第壹百壹十四條物權的定義和種類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第壹百壹十五條物權的客體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為物權客體的,從其規定。二、物權的效力1、物權的優先性,又稱物權的優先性。其基本含義是指認識到當幾項相互矛盾和沖突的權利在同壹標的物上共存時,效力較強的權利排除效力較弱的權利。考察先後設立的物權之間、物權與債權之間的關系,這種物權的優先效力是存在的。2.對物索賠。當真正的權利人在實現其權利時遇到某種障礙時,他有權要求造成障礙的人消除這種障礙,這種權利稱為物權請求權,有時也稱為物權請求權。物權是直接支配物的權利,權利的實現不需要他人行為的幹預。如果他人幹涉的事實損害或威脅妨礙了財產權,就必然妨礙財產權人的直接控制,法律賦予財產權人請求排除這種妨礙的權利。可見,物權請求權基於物權的絕對權和對世界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性質而發生法律效力。它賦予物權人各種請求權,以消除因物權的享有和行使而產生的各種障礙,從而恢復物權人對其標的物原有的支配狀態。第三,擔保物權是物權還是債權,是物權的壹種。是指直接取得或控制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的權利,是為保證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1、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或動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占有。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他可以向法院申請變賣抵押財產清償債權;如有剩余,應返還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債務人追償。但是,不得對不可執行的財產設定抵押。2.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動產或者某種財產權利交給債權人作為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事由時,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的權利。其中,動產質押是動態產出質押,財產權利質押是權利質押。3.留置權(Lien)留置權是債權人在債務人的動產未被清償前,保留該動產作為擔保的權利。擔保物權是指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權利上設定的優先受償權,以確保債權得到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