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鬥法有哪些詳細規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這是壹種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以上是關於打架的法律規定。二、打架是什麽罪?看打架鬥毆罪,看具體行為的性質:1。如果只是故意傷害,則屬於“侵犯人身權”罪。造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則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如果造成輕傷以上,或者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則涉嫌“尋釁滋事罪”;3.如果兩方聚眾鬥毆,就是“擾亂公共秩序”罪。壹般雙方都在五人以上,有“聚眾鬥毆”之嫌。3.打架鬥毆有什麽處罰?打架鬥毆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適用治安處罰法進行治安處罰;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的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論處。視情節輕重,造成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予以判刑。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壹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在案發前因被害人明顯有過錯而壹怒之下誤傷被害人,且情節明顯輕微,案發後被告人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壹般應從輕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罪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屬於刑法調整的範疇,應當具有懲罰性。不能壹概而論處理打架事件的法律依據,因為打架也是輕微的,相對有些人因為打架而終身殘疾甚至死亡。當打架沒有造成他人輕傷時,參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但當打架已經造成他人輕傷時,參照的法律依據是刑法。
上一篇:我國如何懲治傳播謠言罪?下一篇:法律開頭的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