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先向醫院醫務科或者醫保辦投訴。
2.說清楚,醫院管理部門會協調解決。
3.如果不僅僅是態度問題,有明確證據證明醫生違反了《衛生行政管理辦法》,或者《病歷與處方管理辦法》,可以采取錄像或者錄音等方式收集有效證據。
4.保留病歷、發票等資料,然後向衛生局投訴。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醫生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拯救生命、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都應該尊重醫生。
醫生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醫生的職責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為病人服務。如果醫生不負責任,可能會對患者造成傷害,所以從法律或者道德方面都是不允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三條醫師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拯救生命、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都應該尊重醫生。醫生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第四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醫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壹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壹百壹十九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的群眾性活動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