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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殺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11歲殺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他的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義務。

法律分析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必須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的年齡。主要分為:1,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年齡階段。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十四周歲以下是無責任年齡。因此,不滿14周歲的人,無論有無侵害法益的行為,都不承擔刑事責任。2.相對刑事責任年齡。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14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是相對刑事責任能力的年齡階段。3.完全刑事責任年齡。根據相關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16的年齡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成年人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糾正教育。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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