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男方真的拿著離婚協議找到她,告訴她離婚手續已經開始了。她很感動,兩人很快就同居了。真的被感情沖昏了頭腦,離婚和離婚顯然是兩個概念。這麽簡單的道理她怎麽會不知道?
故事總會有反轉。是的,兩個人同居半年後,她懷孕了。這時假老公慌了,假老公的媽媽親自出面,讓他們斷絕關系,否則將面臨重婚的可能。假老公壹開始安慰她,最後逼她放棄孩子。她崩潰了。
目前,沒有法律補救措施。因為:
離婚前明知對方還在壹起,這種關系是法律不允許的。男方母親是對的,甚至存在重婚的可能,法律不會保護她。
對於她未出生的孩子,如果她選擇撫養,那麽她首先需要取得他們之間的親子關系證明,才能以孩子的名義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而且贍養費的數額是有限的。她再怎麽不甘心,也是沒被選上的那個。
給未婚女性的四條建議:
1.這就是為什麽不要做第三者,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因為婚姻存續期間,壹方與另壹方同居是非常危險的,可能觸及重婚罪。
2.明知對方仍為婚姻關系,但在離婚訴訟中相信對方正在辦理離婚手續或與對方談戀愛並共同生活,根據法律規定不構成騙婚。
Loverboy無處不在,但只有那些以結婚為由騙錢的人才構成詐騙。
3.雖然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權利,但在當今中國,他們實際上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權利但實際待遇卻大相徑庭。
非婚生子女需要向對方主張權利的,需要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固定雙方的親子關系證據。所以壹旦決定要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來,就要想清楚。
愛情很美好,但現實很骨感。不要太貪男人給妳的感情價值。
壹個已婚男人正在離婚或處於離婚訴訟中,這總是壹個傳說。是相信還是放棄,是妳自己的選擇。很多時候,如果妳戒掉對感情價值的貪欲,感情會順暢很多。
永遠保持清醒的頭腦。如果犯了錯,及時放棄抽身也是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