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高溫津貼、加班津貼、夜班津貼、生育津貼等國家規定,不能扣除,不支付是違法的。
2.國家規定的補貼公司不支付的,可以追究公司的法律責任。其他類型的補貼,比如和公司協商的,有相關證明的,比如簽了合同,但不是公司發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崗位津貼不屬於基本工資,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崗位津貼是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不同崗位給予的補貼,包括補償勞動者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衛生津貼、技術津貼、年度績效津貼和其他津貼。
因為公司效益不好降薪違法嗎?
公司效益不好,降薪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舉報。公司效益不好降薪是違法的;
1.如果公司要降薪,需要和工人協商。
2.如果公司沒有和自己協商就降薪,那就是對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和自己協商後才能變更。不跟自己協商,就是違法;
3.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恢復原工資;
4.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私自降低勞動報酬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可以要求用工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5.經濟補償金的數額為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n(確定n的標準為工作滿壹年支付壹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綜上,崗位津貼不能隨便扣。崗位津貼是工資的組成部分。隨意克扣員工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