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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時發生交通事故有必要負全責嗎?

法律分析

不壹定,要根據情況靈活處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倒車車輛與直行車輛發生碰撞,壹般情況下,倒車方會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對責任認定有爭議,可以報警處理,由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倒車時,應查看車後情況,確認安全後再倒車。不要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道、橋梁、急彎、陡坡或隧道處倒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超車信號時,有條件的應當減速,右側讓行。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後,後車應從前車左側超車,打開右轉向燈,與被超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駛回原車道。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超車信號時,有條件的應當減速,右側讓行。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後,後車應從前車左側超車,打開右轉向燈,與被超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駛回原車道。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標誌、標線禁止掉頭或者左轉的地方,以及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危險路段,不得掉頭。

機動車可以在未禁止掉頭或者未禁止左轉的地點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必須查看車後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不要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道、橋梁、急彎、陡坡或隧道處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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