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井下作業、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作業。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童工是指16歲以下的兒童或青年工人。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壹些特殊行業需要雇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工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並在工作時間、禁止從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等方面給予特殊保護。童工是指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創收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未滿16周歲的兒童。青年工人是指年齡超過兒童但未滿18歲的任何工人。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壹名童工每月5000元罰款的標準進行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每使用壹名童工每月罰款壹萬元的標準進行處罰,並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對介紹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就業的單位或個人,按照每介紹壹人罰款50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拐賣童工、強迫童工、使用童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高空、井下、放射性、劇毒、易燃易爆勞動,使用不滿十四周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成年工多大了?
1,未成年工,是指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又稱青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工人。它是勞動法的主體,享有勞動權利和行為能力。
2.童工年齡在16歲以下,不能成為勞動法的主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五條
禁止雇主招募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