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疫苗臨床試驗應當依法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國家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開展疫苗臨床試驗。
2.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第十六條開展疫苗臨床試驗應當依法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疫苗臨床試驗應當由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三級醫療機構或者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或者組織實施。
國家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開展疫苗臨床試驗。
第十七條疫苗臨床試驗申請人應當制定臨床試驗方案,建立臨床試驗安全性監測和評價體系,審慎選擇受試者,合理設定受試者群體和年齡段,根據風險程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受試者的合法權益。
二、醫療糾紛的處理原則
1,堅持醫療事故鑒定不放在第壹位的原則。
最高法院規定醫療糾紛案件的審理不再以醫療事故鑒定為依據,既是對當事人的程序安慰和平息不滿的緩沖,也是對過去做法的否定。因為以醫療事故鑒定為優先,無疑等於醫療事故的鑒定和法院的判決,因為沒有或者沒有醫療事故鑒定,不僅不能勝訴,甚至連起訴的資格都沒有。以前的醫療事故鑒定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由於鑒定委員會往往由當地的醫學專家組成,讓他們自己鑒定無異於釜底抽薪,其公正性大打折扣,患者很難相信。
2、堅持醫患地位平等的原則。
醫生是醫院的主人,是患者的上帝。可以說,病人的命運掌握在他們手中。有些醫生並不認為他們是在治療病人並為他們服務,而是認為病人想從自己身上得到什麽。
3、堅持過錯原則
這裏的過錯原則不僅僅是對患者治療過程中的過錯,還包括醫療合同履行全過程中的過錯。即在醫療合同的履行中違反了合同法的壹般原則,即存在過錯。本質上是合同約定的誠信原則。如果合同的壹方違反了合同的原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知識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開展疫苗臨床試驗應當依法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國家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開展疫苗臨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