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協議,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占有,並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貸款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房產抵押
指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設定的抵押。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後將失去原有價值或使用價值的財產,如土地(在我國僅限於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抵押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如房屋)。
2.動產抵押
指以動產作為抵押物設定的抵押。動產是指在不影響其使用價值或減少其價值的情況下可以移動的財產(在我國,僅限於交通工具等特殊動產)。
3.權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各種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的抵押。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權利只能用於質押。
4、財團抵押
又稱企業抵押,是指抵押人(企業)以其全部動產、不動產和權利作為抵押標的而作出的抵押;這種類型實際上是各種擔保類型的集合,並不是壹種合法的抵押方式。
5.* * *相同抵押
又稱壹攬子抵押,是指為同壹債權的擔保而在若幹不同的財產上設定的抵押。這種類型實際上是各類擔保的集合,並不是壹種合法的抵押方式。
6.最高抵押貸款
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在最高額內以抵押物對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進行擔保。
擴展數據
買二手房前,壹定要核實房屋的性質、權屬、代理授權。關於房屋的性質和權屬,買受人可以在查詢房產信息後根據情況進行處理:不要購買已被查封不能交易的房屋,購買普通商品房應盡到善意註意義務,對於有多重抵押的房屋,謹慎簽訂合同。
出賣人也要誠信守法,在簽訂合同前,如實告知房屋所有人、抵押、購買資格;合同簽訂後,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履行,防止因違約可能導致的高額訴訟成本和嚴重後果。
長期以來,由於缺乏抵押物,農民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面對農民貸款難、有效抵押物短缺的問題,2065438+2006年3月,人民銀行頒布了《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兩個文件。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