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速:最高設計速度不能超過25km/h;
2.質量:整車質量不能超過55kg;
3.電池電壓:不超過48V;
4、功能: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5.載人:允許12歲以下部分兒童。
修訂後的國家標準將電動自行車分為三類:(智能)型,(助力)型,(電動)型。智能輕便,適合在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出行,騎行驅動電,“邊騎邊打電話”;電機助力型,適合在道路寬敞、車輛少的郊區和城鄉結合部騎行,可電動或腳踏使用;電動型主要適合農村,因為農村車輛少,距離比較遠。三種電動自行車的重量分別為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根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2022年電動自行車新規定如下:(需滿足以下條件的電動自行車可辦理許可手續)
1,必須具備腳踏騎行能力;
2.最大設計速度不得超過25公裏/小時;
3.車輛重量(包括電池)不得超過55kg
4、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
5、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
6.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註意:如果您的車輛不符合上述任何標準,將無法正常申請牌照。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壹十九條
(三)“機動車”是指由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用於載客或者運送物品以及進行特殊工程作業的輪式車輛。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並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以及設計最高時速、空載重量和外形尺寸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殘疾人專用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