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恢復。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如果離婚是法院或者民政部門處理的,已經約定了撫養費,如果壹方不給,另壹方可以去法院要求對方支付,勝訴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離婚後,壹方應撫養子女,另壹方承擔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如果壹方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另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要撫養費。通常情況下,子女撫養糾紛的維權方式有兩種:協商和訴訟。父母雙方可以就子女撫養達成撫養協議,包括撫養費的變更。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做出判決。如果壹方拒絕支付贍養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孩子已經成年,孩子在成年之前是不能要求贍養費的,但是幫助撫養或者寄養的人可以向孩子的生父母要求賠償,要求壹次性支付。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在孩子18歲時終止。壹般情況下,父母在18歲以後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包括孩子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也不能再設定支付的義務。
1.起訴父母不支付撫養費的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義寫訴狀;
2.本起訴狀需要陳述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訴求、事實和理由;
3.到當地人民法院立案庭等待立案;
4.準備好相關證據,比如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等待審判和法院判決,父母不執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的,子女撫養費可按下列標準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兒費。承擔兩個以上子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1086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