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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生育津貼網上申報流程

東莞生育津貼領取流程:

1.勞動者懷孕後,攜帶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及相關材料,由用人單位辦理生育保險醫療登記。

2.用人單位確定產檢和婦產醫院。

3.仔細檢查醫療登記表。

4.社保局檢查分娩期間的相關費用。

5.女職工出院後,用人單位應向社保局申請生育津貼。

參保人申請生育醫療待遇應提供以下資料:

1,原診斷證明;

2.醫療費用收據(發票)原件;

3、《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壹、申請生育津貼的條件:

1.在職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社保,生育時已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以上;

2、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婦產科醫療機構接生、流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3、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法規。

二、生育津貼領取所需材料:

1.需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如需提供生育津貼申請表,可自行在網上下載。

3.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最好帶復印件。

4.需要提供準備好的出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 *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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