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鐵路旅客運輸條例》:
第五十壹條?乘客對自己的物品負責。每個人免費攜帶物品的重量和體積是多少?
兒童(含免費兒童)10 kg,外交官35 kg,其他乘客20 kg。每件物品外形尺寸之和不大於160cm,桿狀物品不大於200cm,但乘坐動車組列車時不大於130cm;重量不超過20公斤。?
殘疾人折疊輪椅可免費攜帶,不在上述範圍內。?
第五十二條?以下物品不允許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
2.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承運人不能確定性質的危險品、彈藥和化學品;?
3.妨礙公共衛生的動物和物品(包括有惡臭氣味的);?
4.可能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壹條的規定。
擴展數據
《鐵路旅客運輸條例》規定:
第八十條?行李、包裹超過規定的交付期限到達時,承運人應按逾期天數和已收運費的百分比向收貨人支付違約金。壹批行李、包裹中部分行李、包裹逾期時,按照逾期運費的比例支付。
第九十六條自行李到達之日起,包裹通知之日起,遺失物品和暫存物品收到之日起,九十日內無人領取的物品,承運人應當在車站公告。通知90天後無人領取的,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出售。
第壹百二十條發生行李、包裹事故時,車站應當會同有關人員制作行李、包裹事故記錄,交收貨人作為索賠的依據。事故賠償壹般應在車站辦理,特殊情況也可由車站辦理。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規定:
第二十九條列車員有責任維護臥鋪車廂的良好秩序,對輪流使用臥鋪車廂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
當有剩余臥鋪時,列車員應及時通知列車員,列車員應在車內組織發售或在前站預報發售。
第三十條對嚴重傳染病病人(特別是嚴重危害人身健康、可能發生爆炸性疫情的病人),車站發現時應告知鐵路規定,並辦理退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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