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拆遷房屋過戶需要拆遷協議,但如果協議丟失,可以在拆遷部門復印。原則上,不允許簽訂新協議。復印後加蓋拆遷部門印章,並說明復印件的來源和真實性。
如果協議丟失,可以向拆遷人索要復印件,蓋章後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帶有效身份證到拆遷辦申請補領。
拆遷協議是指在拆遷或改造過程中,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變更以及對該權利喪失的相應補償。協議壹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根據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擴展數據:
首先,這是壹項法律行為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由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只有壹方當事人不能成立協議關系。
第二,法律平等
房屋拆遷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第壹,無論雙方的經濟實力和政治地位如何,都不允許任何壹方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壹方;
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壹方從另壹方取得某種權利的同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任何明顯不公平的協議都可以撤銷。
第三,法律的必要性
該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條例的要求進行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的社會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承辦人在簽訂協議時必須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證明;
必須有委托代理人訂立協議的法定程序;簽訂協議時,被拆遷人應當出具產權證、使用權證等法律文件。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協議無效。
第四,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說明其權利在依法產生後受法律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由法律強制。其次,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嚴格遵守,任何壹方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然後在協議的履行中出現爭議,協議條款是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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