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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錢穆《人生十論》有感

這本書是我上壹份工作離職時同事送的。我反復看了很多遍,現在已經成了我的枕邊書。這本書最大的特點就是把人、社會、秩序、東西方國家不同的人生追求打散,然後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闡述,非常過癮,發人深省。

裏面有壹句話我很喜歡。“教育有辦法,政治次之,政治有辦法,法律次之,法律有辦法,戰爭次之,戰爭有辦法,總比吃人強。”

作為壹個法科學生,法律在我心目中壹直是社會治理的最高秩,他的描述把教育和政治放在法律之前,真的讓我深思了很久。社會秩序的根源是人的秩序,人的秩序大致可以分為道德法律和行為準則。法律可以分為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法律規則是行為規則,法律原則實際上是彌補法律規則“底”的指導。可見,由於法律規則的滯後性和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法律作為社會治理的手段,對於道德秩序和社會進化過程中所需要的新的行為規範來說是“次優”的。

教育在這種描述中處於最高地位,其主旨是追根溯源,從人性本身“培養”。與其立規矩限制人性惡的壹面,不如從壹開始就培養好的壹面,用文化感染和藝術熏陶提高人性的修養,達到“做人要正直,做事不要命令”的效果。由此我也想到了“精準扶貧”的工作。直接經濟援助的效果是短暫的,不可持續的,教育可以起到很好的彌補作用。“窮”大多處於“放羊賺錢,賺錢娶媳婦,娶媳婦生娃,放羊”的循環中。教育可以打開貧困下壹代的眼界,賦予他們壹定的社交能力,進而改變他們的觀念,起到“造血”而不是“輸血”的作用。

而這樣的前提就是教育的公平。前段時間“貧困生難重生”的新聞在各種媒體爆出來,分析名校貧困生的比例,顯示因為教育資源分配的差異,通過高考這個相對公平的平臺能夠改變人生的貧困生越來越少。教育資源的分配有“平等”和“平均”之分,嚴格的按量分配並不意味著絕對的公正。如何合理分配教育資源是壹個需要深入研究的課題。

錢穆先生在書中還對人生方向的選擇、人生目的與自由、物與心、適與靈等問題做了精彩的論述。人生“十論”不勝枚舉,但也沒必要再討論了。語言也有自己的局限性。感受錢穆先生字裏行間的灑脫,令人愉悅,不敢奢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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