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100多年前美國法律史上記載的緩刑之父是誰?

100多年前美國法律史上記載的緩刑之父是誰?

約翰·奧古斯都

緩刑之父

有壹位老人,壹生以修鞋為生。他的修鞋攤就擺在當時美國波士頓法院外的街上。每當開庭時,他總是收起自己的鞋攤,帶著人進入法庭,參加各種案件的審理。

壹天早晨,壹個衣衫襤褸、滿臉悔恨的年輕人被帶進法庭。根據老人多年觀察犯人的經驗,這個年輕人也是壹個酒鬼,也是公共場所的鬧事者。當時在馬薩諸塞州的法律中,“喝酒鬧事”只是壹種輕罪,被告只要委托他人繳納少量保釋金,就可以被判壹年“緩刑”。這時,老人看著面前的年輕人,又是悔恨又是恐懼,心中升起了憐憫。

他確定這個年輕人是個窮人,很難拿出保釋金。

庭審中,老人平靜地走到法官面前,表示願意做被告的擔保人,保釋年輕人出來。

老人的善良和少年的悔恨深深打動了法官。他立刻靈機壹動,同意了鞋匠的請求,並下令將審判推遲三周。

三個星期後,老人陪著被告再次出庭。老人向法官提交了壹頁紙的報告——發誓以上帝的名義作證,這個年輕人三周以來壹直在努力工作,照顧他的祖父,並在業余時間做誌願者。這份報告上還有年輕人所在社區的警察和教堂牧師的簽名。法官見喜,當場宣布釋放小夥子,象征性地罰了他壹分錢。

這個年輕人從此成為了壹個終生戒酒,遵紀守法,勤奮工作的好公民。

在接下來的十七年裏,這位修鞋的老人為兩千多人擔保,他的愛改變了兩千多人的生活。同時,老人的善良也影響了美國司法制度的文明進程,以至於後來的馬薩諸塞州正式通過了壹項法律,設立“緩刑部”,實行“仁善”的新刑事司法制度。

這位修鞋的老人就是約翰·奧古斯都,100多年前被美國載入法律史冊,被譽為“緩刑之父”。他對後代的影響不亞於任何壹位美國總統。

  • 上一篇: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有什麽區別?
  • 下一篇:壹個有趣的法律考試案例:鄧玉嬌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