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以廣東省為例):
1,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國家鼓勵壹對夫婦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壹個孩子。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應當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壹致的,適用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
2.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縣級以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直屬農林場批準,可以再生育:
(壹)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壹方或雙方為殘疾兒童,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生育另壹個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壹方未生育,另壹方已生育壹個子女,再婚後,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壹方未生育,另壹方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壹方生育壹個子女,另壹方生育壹個或兩個子女,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五)經批準再生育的再婚夫妻的子女,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能夠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6)如果壹個孩子死時沒有子女,可以多生兩個孩子;
(7)因壹個子女死亡只有壹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二孩政策是我國實施的壹項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夫婦生育第二個孩子。因為是二孩政策,第壹胎是壹胎以上就不能生二胎。
2011年11月,我國各地全面實施二孩政策;[1] ?2013 12,我國實施單獨二孩政策;2015 10中國* * *產黨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指出: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2]?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二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