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黨發展黨員細則》。
第五條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年滿18周歲,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加入黨的組織,積極參加黨的工作,執行黨的決議,按時繳納黨費,可以申請加入中國* * *生產者黨。第六條申請入黨的,應當向所在工作或者學習單位的黨組織提出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者尚未建立黨組織的,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申請。農民工也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申請,也可以在黨員中向流動黨組織提出申請。第十三條經過壹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在聽取黨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的意見,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後,可以列為發展對象。第二十九條黨組織應當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納入黨支部、黨組,並對預備黨員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第三十條預備黨員必須宣誓成為黨員。入黨宣誓儀式壹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第三十二條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壹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起計算。預備黨員期滿後,黨支部應及時討論是否可以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教育的,預備期可以延長不少於半年,不超過壹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違反黨紀,情節較輕的,仍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須經支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組織批準。第三十三條黨員準備轉正的程序是: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組提出意見;黨支部要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黨支部委員會審查;支部會議討論表決;報上級黨委批準。討論和準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會議,對到會人數和贊成人數的要求與討論和接待黨員支部會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