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的課程通常比較寬泛,只有進入第二階段攻讀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才能真正開始專業定位。在法國,法律專業的第壹個“真正的”大學文憑只有在完成三年高等教育課程後才能獲得。這種專業學位文憑對學習法律至少兩年的外國學生開放。
法學學士的教學大綱包括商法、社會法、國際法、民法和行政法。這個階段的學習並不太專業(除了壹些職業學士學位,比如納邦大學的“法律與葡萄產業管理”職業學士學位或者裏昂第二大學的“法律與農業及農糧企業管理”職業學士學位),但是學士學位之後變得更加專業,專業方向壹定要在那個時候選擇。因為法律碩士可以在普通學科碩士和選修學科碩士之間選擇。
艾克斯-馬賽第三大學、阿圖瓦大學、尚貝裏大學、巴黎第十二大學、留尼汪大學、聖艾蒂安大學和斯特拉斯堡大學設立了法律碩士學位。
其他可以攻讀碩士學位的專業有:歐洲法、企業法、歐洲法與比較法、稅法、法國法、西班牙法、歐洲法與西班牙法、國際法、法德國際法、公證法、私法、歐洲私法、公法、歐洲公法、專門公法、歐洲比較商務國際法。
私法碩士的可選專業有:司法職業、司法職業與德國法、司法職業與企業法、司法職業與犯罪學、國際商法、歐盟法、企業法、商法、商法與德國法、商法與遺產法、法國法與德國法、國際法、公證法、歐洲國際法、社會法、犯罪學等。
公法碩士的選修專業有:公共管理、行政職業、歐洲與國際職業、歐盟法、國際法與歐盟法、國際公法、國內法、商事公法、基礎公法、普通公法、普通公法與公共管理、政治學、教會法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