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在《三國演義》失街亭的故事中,孔明對馬謖的懲罰過於殘忍,不合理。但是誰敢說法律直接沖擊理性?從根本上說,愛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鞏固愛的墻是佛法。沒有法律,人可以自由,感情超越了理性的界限,也讓當事人失去了對感情的定義。漸漸地,自私會取代無私,傲慢會取代謙遜。這種關系能算是傲慢自私的友誼嗎?不,很明顯,那時候的人已經完全失去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再比如,兩個關系很好的朋友,其中壹個借錢的時候,因為彼此熟悉,沒有按照正常的借貸流程,也沒有簽借條,導致雙方因還款日期不明確而發生爭執。這樣的結局,對雙方來說,無疑都是壹種痛苦的傷害。雖然通過復雜的程序最終復合了,但是感情還是有了隔閡。由此可見,沒有法律的相互約束,就會使人的思想和行為無限膨脹,進而破壞雙方的利益。但這不是違背了它的本義——促進社會穩定,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和諧嗎?
?其實在上面這個借錢的例子中,法律應該在其中發揮自己的作用。加上“法”之後,就在法與情之間建立了壹個平衡。它規範了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使“愛”建立在壹個恰當的位置上,不超越其恰當的位置。回到孔明落淚斬馬謖的故事,孔明下令處死馬謖也不是沒有道理。首先,馬蘇簽的軍令狀是馬蘇對街亭做出承諾,馬蘇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第二,是法理和人情。但不能只看馬謖和的感情,還要看對這支蜀軍壹萬人的恩情。至此,馬謖背棄了數萬人的信任,破壞了數萬人的人情。作為壹名領導人,孔明需要建立自己的軍事威望,贏得千千成千上萬人的支持。所以死刑也是對馬蘇最好的安排,這個結果也是孔明和馬蘇最高層次的情分。
?隨著時代的逐漸發展,法律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這也是情感自然產生,發展到壹定高度鞏固情感的衍生物。如果沒有愛,法律將不復存在,如果沒有法律,愛將幾乎失去。現實中,離我們最近的法院也是如此。如果法官機械地運用法律來處理當前的案件,可能合法但不合理。現實中,法院有時會因為人情而減輕處罰程度。因為法律規定了靈活性、範圍或選擇的余地,所以我們應該適當地照顧理性,但我們必須在法律範圍內照顧理性。所以,法律是在發展人的感情,而不是摧毀人的感情。
高壹四班宋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