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法學:民法:物權:概念交付的方式:誰能給我舉三個例子,什麽是指令交付?附身變了?簡單交付?

法學:民法:物權:概念交付的方式:誰能給我舉三個例子,什麽是指令交付?附身變了?簡單交付?

交付是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式。動產種類繁多,數量巨大,變動頻繁,不宜采用登記。因此,我國《物權法》規定動產的公示方式為交付。

該理論將交付分為現實交付和概念交付。所謂現實交付,只是指壹方將物的占有轉移給另壹方。這就是通常意義上的交付。需要註意的是,實際交付也可以由他人實現。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將書交給丙方,也是現實交付。

概念交付是法律為方便交易而規定的壹些靈活方式,包括簡單交付、指示交付、占有變更等。概念交付是現實交付的替代,也稱為替代交付。即不是轉移現實中的物的占有,而是為了快捷而在概念上完成交付過程。傳遞想法有幾種方式:

(1)單純交付:是指動產早已被受讓人占有,轉讓人和受讓人確認該動產已經交付。比如甲先借乙的手機,然後甲和乙約定借了再買。如果壹定要現實交付的話,甲方要先把手機還給乙方,然後乙方再交付給甲方,比較繁瑣。現在只需要甲乙雙方確認發貨,不需要拿手機。簡單交付可以簡化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

(2)指示交付是指轉讓人與買受人約定,在動產由第三人合法占有的情況下,第三人將動產直接交付給買受人。比如,甲方將自己的手機借給丙方,再賣給乙方,甲方可以指示丙方交給乙方,乙方有權要求丙方交出,而不是實際交付。這也是為了方便交易,降低風險和成本。

(3)占有變更是指動產交易雙方約定動產所有權轉移給受讓人,但讓與人繼續占有該動產。比如,甲將手機賣給乙,但仍需使用,於是與乙訂立借款合同,約定甲繼續使用該手機。占有的變更實際上是混合交易的結果:當出賣人將動產出售給買受人,買受人同時將動產出租、出借給出賣人時,占有的變更可以滿足買賣雙方各自的需要。

此外,概念交付還包括準交付,即以物權憑證代替動產的交付來交付動產,如倉單、提單的交付。這種所有權憑證的交付通常與交付的貨物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交付在所有權的取得中具有重要意義。

1,發貨時間。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民法中非常重要。壹般來說,交付是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規定:“以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自財產交付時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交付形式。交割形式多樣,主要包括:(1)當面交割;(2)寄售交付;(三)需要辦理登記、過戶手續的交付;(4)要求交付證明文本。

  • 上一篇:出具的判決書有錯誤怎麽辦?
  • 下一篇:法律規範的特征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