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要求: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司法部規定,對部分法律職業人員仍然嚴重短缺的地區,放寬部門考試報名條件,允許法律專業專科生在放寬的地區報名。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規定的學歷和專業條件。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二)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許可證的。
(三)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的規定,被判處2年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者被判終身不得報名國家司法考試。
3.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完整,經核實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司法行政機關發給準考證。
註冊說明:
1,國家司法考試網上預測室在6月中旬。
2、實行網上預報名的地區報名人員可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預報名。各地是否實行網上預報名,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並公布。
3.國家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初。已網上預登記姓名的,須在上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著名地區網上預報名的報考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到戶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在住所以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可以在工作或學習的地方登記。戶籍在放寬地區的法律院校畢業,在非放寬地區或者其他放寬地區報名並參加考試,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應當在其戶籍所在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