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泛指在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為了達到統治和管理國家的目的,通過壹定的立法程序而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法律權威的意義;
1.尊重法律權威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思維的核心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前提。
2.尊重法律權威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極其重要。法律權威是國家治理的堅實基礎和關鍵。以法治天下,以法治天下,也是永恒的經驗。
3.尊重法律權威是實現人民意誌、維護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權利的基本途徑。
4.尊重法律權威是維護個人合法權益的根本保證。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承認,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反映特定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的意誌,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旨在確認、保護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和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有力武器。它也是捍衛人民權益的工具,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壹種區分方式是將其分為兩種: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會把他們的宗教法律作為他們法律的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