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法定年齡的計算: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18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各國根據本國公民的生理、智力發展、習慣和社會要求,對成年人有不同的年齡規定。
18歲的法律含義如下:
1,18周歲以上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並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65-438歲成年人的權利和義務:
1周歲及18周歲以上的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
5.有工作和休息的權利;
6、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權從國家或社會獲得物質幫助;
7.有受教育的權利;進行科學研究、文化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