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又稱國家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履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
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務院因職位特殊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5月218日發布的《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末,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
2065438+200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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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如果分三個職位,在基層可以享受廳級待遇。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兩個暫行辦法的實施方向可能包括建立獨立的崗位序列,明確崗位原則,未來實行定向信息管理和直接分類招聘。現在的公務員主要是綜合管理類公務員。今後,行政機關公務員將明確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三類,三類職位將對應各行政機關的相應職位。
據介紹,行政機關現有公務員主要由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組成。其中壹大問題是公務員發展空間有限,千軍萬馬都要競爭行政職位。比如不成為科級幹部,公務員就拿不到科級幹部的待遇。導致很多基層公務員待遇不高。即使工作了幾十年直到退休,也總是難以提高自己的薪酬。
這兩個暫行辦法壹旦實施,公務員的晉升空間將大大拓寬。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的公務員將不再需要集中精力競爭行政級別。只要他們能做好本職工作,發展通道自然就打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