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哪些法律?分析如下:
(1)刑事方面。分為兩類,壹類是實體法,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犯了什麽罪,會受到什麽處罰。如:刑法、懲治軍人違反職責行為暫行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有關決定、通知和補充規定。另壹種是程序法,即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步驟的法律。如刑事訴訟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相關補充規定。
民事方面。也分為兩類,壹類是實體法,以及相關的補充規定。另壹類是程序法,如民事訴訟法、仲裁條例等。,其中還包括各種相關的補充規定和臨時規定。
(2)經濟方面。實體法主要包括經濟技術法、稅法和產品質量法。程序法與民事訴訟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
《禁止就業法》規定,因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反職業所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刑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防止再次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員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壹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其從事相關職業的,從其規定;
行政方面。實體法包括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程序法包括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條例及其他相關補充規定。
第二,襲警有什麽法律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犯襲警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嚴重危害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