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和法律的區別:
1,配方主體不同
(1)、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具有國家意誌的屬性。
(2)、政策是* * *黨委制定的,不具有國家意誌的屬性。政策要成為法律,需要經歷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意誌轉化為全體人民意誌的過程。
2.不同的配方程序。
法律法規的制定程序比較嚴格,但政策沒有嚴格的制定程序。相比較而言,法律相對穩定,政策更靈活,變化更快。
3、穩定性不同
(1)、法律的規定明確、具體、詳細,壹旦制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廢止,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2)、政策具有總的號召和指導原則,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
4.不同的意誌屬性
(1)、法律由特定的國家機關按照權限和程序制定或認可,體現國家意誌,具有普遍約束力,對全社會開放;
(2)、黨的政策是黨的領導機關按照黨章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的,反映全黨意誌,其強制範圍僅限於黨的組織和成員,允許存在不公開的內容。但是,在政黨合法化的趨勢下,政黨尤其是執政黨的政策公開和保密的範圍也必須由法律來界定。
5.不同的規格形式
(1)、法律表現為國家認可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或其他淵源,以規則為主,邏輯結構嚴密,權利義務規定具體明確。
(2)、政黨政策不具有明確具體的法律規範形式,表現為決議、宣言、決定、聲明、通知等。,更具有綱領性、原則性和方向性。
6.不同的實現方法
(1)、法律的實施與國家強制性有關,而且是有組織的、專門的和程序性的。
(2)黨的政策是隨著黨的紀律執行的,政策的執行與國家的強制無關,除非已經轉化為法律。
7、調整幅度不壹樣。
(1),法律傾向於只調整那些可能且必須由法律權利義務界定的社會關系和行為領域,這些領域是可以協商和可訴的。
②政黨政策調整的社會關系和領域比法律更廣,對黨組織和黨員的要求比法律更高。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黨的政策可以涵蓋法律的調整範圍,法律也有其相對獨立的調整空間。
政策與法律的關系:
第壹,黨的政策是制定社會主義法律的基礎。
二、黨的政策是適用社會主義法律的指導。
3.以黨的政策指導法律適用,應當明確為以黨的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政策指導法律適用,而與司法工作無關的政策對司法工作沒有指導作用。
四、以黨的司法工作政策指導法律適用,還應當明確,這種政策指導是思想指導,是使司法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事,保證正確、合法、及時適用法律。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對法律和政策的主要區別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