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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是什麽?

法律分析

所謂歸責原則,是指決定侵權民事責任最終責任歸屬的理由、標準或根本要素。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實際上是壹種歸責規則,是確定行為人侵權民事責任的依據和標準,也是貫穿整個侵權行為法的立法指導原則,對調整各種侵權行為法起著統領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法定責任原則是指法律責任作為壹種消極的法律後果,應當由法律規範預先規定,包括在法律規範的邏輯結構中。當存在違法行為或法定事由時,應當按照事先約定的責任性質、範圍和方式追究行為人的責任。包括以下內容:刑法是追究刑事責任的唯壹法律依據,罪刑法定;特定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授權的機構;反對武斷的責任;反對有害溯源;同時,允許人民法院行使壹定的自由裁量權,準確認定和歸屬行為人的法律責任。(2)因果關系原則不僅包括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還包括人的意誌、心理、思想等主觀因素與外部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其內容包括:在確定行為人的違法責任之前,首先要確認行為與危害或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在確定行為人的違法責任之前,首先要確認意誌、思想等主觀因素與外部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在確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要區分這種因果關系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3)罪責刑相適應原則,這是法律正義精神在歸責原則中的體現。其內容為:法律責任的性質應與違法行為的性質相適應;法律責任的嚴重程度和種類應與非法行為造成的傷害或損害相稱;法律責任的輕重和種類也要與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相適應。(4)自行負責原則,即違反者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既要保證責任者受到法律追究,又要保證不負責任者不受法律追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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