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可免檢兩次(年檢標識需每兩年申領壹次);
6年以上,壹年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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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註冊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逾期未年檢的,對機動車所有人處罰200元,扣3分。
車輛年檢流程及費用(1)把車開到檢測站門口等待檢查(把貴重物品拿出車)。
(2)把車交給驗車員,車主等著取車。
(3)檢查結束後,工作人員將打開檢查單、收據並裝訂保險單副本。
(5)將資料(檢測單、保險復印件、行駛證、收據)交給工作人員,5分鐘後即可領取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並在行駛證上蓋章。
擴展數據:
車輛年檢是指每壹輛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要進行壹次檢測,相當於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每年給車輛體檢壹次。
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和加強車輛維護,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規定了車輛年檢。
年檢前需要做壹些準備工作(比如了解壹些相關信息,網上預約,流程,車需要註意的問題等。)來保證它能正常順利的通過。有初檢和定期年檢,還有壹些相關的政策。
車輛年檢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車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應當在下列期限內接受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載客汽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已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再轉讓(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
如果要買賣,可以去車管所辦理汽車報廢單(取消汽車的檔案),再進行買賣。
14、17月5日上午,公安部、質檢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設立機動車檢驗機構,已經設立的必須在9月底前全面脫鉤;自9月1日起,非營運汽車6年免檢;
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進機動車異地年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車輛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