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令第司法部146):“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遺失或者損毀紙質證書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受理機關
法律職業資格檔案所在的州、市司法局。
三、受理時間
具體時間安排參考今年司法部公布的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和審核工作時間。
四、搬運條件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的紙質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的。
動詞 (verb的縮寫)搬運要求
1.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的紙質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的,可以申請補證;因姓名、身份證號、國籍等信息變更而申請換證的,不予受理。
2.根據考試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證書可分為國家司法考試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全套證書包括原件和復印件,簡稱舊證書,考試時間:2002-2017)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全套證書包括主頁和備案頁,簡稱新證書,考試時間:2065438+)不同版本的證書應分類:
(1)全套證書遺失或損壞的,應出具證明;
(2)舊證復印件或新證首頁(含本人照片及詳細信息)遺失或損壞的,辦理證書,剩余證書無需回收;
(3)原證書或新版證書遺失或損壞,確需申領證書的,應交回舊版證書或新版證書主頁的復印件。
不及物動詞申請材料
七。應用進程
1.註冊賬戶。申請人可登錄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註冊賬號。如果已經在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註冊了賬號,可以直接登錄。
2.申請吧。申請人登錄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點擊“法律職業資格認定”圖標,進入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系統。點擊“申請證書”進入“閱讀須知”頁面。申請人閱讀說明後,點擊“我同意”進入申請頁面,填寫申請信息。需要填寫的申請信息如下:
(1)選擇申請原因,主要包括丟失和損壞。
(2)填寫備註,描述上述原因。
(3)填寫郵政編碼、地址、手機等個人信息,均為必填項。
3.申請人應當向法律職業資格檔案所在地的州、市司法局提交申請材料。司法部完成證書印制後,相關市司法局將通知申請人當場領取。
4.處理進度查詢。申請人填寫申請信息後,可以在此事辦結前查看辦理進度,系統顯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審核結果和時間。
附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