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欠工資可以由勞動行政部門管理,責令其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拖欠農民工工資有什麽解決辦法?
1.最簡單的辦法就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由該大隊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3.最有效的辦法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請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公,也可以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
5.在通過上述途徑主張工資的同時,妳也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妳支付賠償金。
看了以上,妳應該知道拖欠農民工工資該由哪個部門處理了。這時,勞動者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審核後,自然稽查大隊會責令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有時候,單位並不會真正執行勞動監察大隊的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通過訴訟來處理。以上是邊肖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
3.舉報單位拖欠工資需要什麽證據?
1.妳在這個單位工作的證明;(如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牌、工作服等。)
2.妳的工資金額和工資發放時間;(如工資單、工資卡、銀行轉賬記錄、微信轉賬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
3.單位現金支付的,會有簽名收款記錄或者相應的收據。妳可以要求單位證明妳確實領了工資;
4.證人證詞;(如同事或其他相關知情人的證言)
5.能證明單位未支付妳工資的所有其他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