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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房產的程序是什麽?

查封被執行人的財產權利;評估房子的價值;確定拍賣底價;委托拍賣公司拍賣房地產。如果拍賣成功,法院將判決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未拍賣或拍賣失敗的降價10-20%委托拍賣公司再次拍賣;如果第二次拍賣失敗,將再次降價拍賣,最多進行三次拍賣。

1.去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產權。

2.委托評估公司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值確定拍賣底價。

4.委托拍賣公司拍賣房屋。

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如果拍賣完成,法院將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6.如無人出價或拍賣失敗,法院可在第壹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10-20%,委托拍賣公司再次拍賣。

7.如果第二次拍賣仍然失敗,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降價拍賣。

房屋拍賣最多可以進行三次。

壹般法院拍賣的房子可以買嗎?

可以買,司法拍賣的房子是指被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子。

但是,拍賣行不壹定來自銀行,也可能來自私人查封。大部分房子都有銀行的貸款,銀行放貸時會設立抵押,銀行有拍賣優先受償權。其實買“合法拍賣行”和買其他房產沒有太大區別。要註意房產的歸屬,而且必須是“幹凈”的房產。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四十五條。

拍賣人應當在拍賣日七日前發布拍賣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五十二條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五十五條

拍賣標的依法需要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等手續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有關行政機關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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