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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隊是什麽部門?

公安局法制大隊的主要職責

壹、指導和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審查刑事案件的立案、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提請逮捕、移送起訴、撤銷案件等受理、證據、定性、法律法規適用、辦理程序和法定程序;審查行政案件。

二、對本局發布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並對上級或其他部門報送的規範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見。

三、指導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辦理聽證、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四、組織開展隊室執法質量評估,開展執法檢查、案件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

五、組織開展本局警察的法律學習和培訓;

六、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並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七、與檢察院、法院、司法機關等部門聯系,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執法中的問題。法制大隊是公安局的內設機構。縣壹級的公安局叫法制大隊,市壹級的公安局叫法制支隊。級別是根據單位的級別設置的。縣級法制大隊壹般是吉谷,很多還設立了副科。市級法制支隊壹般都是副科級,少數不排除高級職位。法制大隊的主要職責是為公安機關檢查法制建設和執法情況,起草和審查規範性文件,指導聽證、行政復議、國家賠償等案件的局級相關業務,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專業性很高,壹般要求已經通過司法考試,有壹定的寫作能力,否則很難勝任工作。因為法制大隊長期參與法律法規的指導,公安局的專家型民警受到單位領導的高度重視,有利有弊。好處是容易得到領導的賞識,從而獲得晉升機會。缺點是職位太專業,大家都習慣依賴。很容易被卡住,想走也走不了,影響接下來的晉升和提升。而且因為長期從事規範性文件工作,工作環境比較簡單,有點忙。

擴展數據

法律組的職責如下:

壹是協助局領導組織開展局公安法制建設工作,收集法律信息,開展法學研究工作,為局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提供參考和建議。

二、參與本局重大疑難行政、刑事案件的研究、審查、核對和簽發有關法律文書,行使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權。

三、負責組織和受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和行政案件的和解。

四、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和本局的執法情況,適時組織執法檢查、監督和評議,負責執法部門的法律咨詢服務,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公安法制宣傳和民警法律培訓。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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