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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文字的古義是什麽?

古文《淩》(會意。從“水”來說,就是說法律法規的公正性就像水的表面;出自“誌”,即謝,神話中的神獸,據說能辨是非功過,審案時能用角觸辯。

有字形的人;基本含義:刑法;法律;法令)。還記載雲“法”是壹種類似鹿、牛的神獸。在古代,人們把它作為破案的工具。每當辦案時有多個嫌疑人,人們通常會讓出來。如果它用角碰到任何人,它就是罪犯。

漢字“法”字的來源是上古神獸判獄的傳說:相傳很久以前,黃河流域生活著壹個部落聯盟。部落聯盟的首領舜任命為地方官。臯陶因為在執法方面的正直和公正而很受歡迎。他在處理案件的時候,如果出了問題,就會引出神獸,也就是俗稱的聖獸。

《外物誌》說:“東北有壹獸名夷,有角,忠也。他們見人打架,直摸不著;論人就錯了。”

漢代的王充說:“壹只鹿是在壹個角落裏的壹只羊,知道他有罪,而臯陶在監獄裏,所以如果懷疑他有罪,羊就可以碰他。有罪就摸。如果妳是無辜的,妳就不會碰它。斯凱天生神獸,助獄驗之。”這種野獸像羊,像牛,像鹿,也有人說類似麒麟。它頭上有壹只獨角獸,極其鋒利,所以也俗稱獨角獸。有壹種區分罪與非罪的本能。有罪就摸,無罪就不摸。看到人打架,用它的壹只角去碰不講理心虛的壹方,馬上就能看出是非。這是中國古代的神判。——所謂神判,就是借助神的力量和方法,對當事人進行檢驗和考察,以確定人的是非曲直,確定他是否有罪的原始審判方法。神判使訴訟裁決及其形式披上了神聖的外衣,讓人心服口服。

寫在西周金文中的中國法律文字,像其他漢字壹樣,是具有豐富圖像的奇妙象形文字。漢代許慎《說文解字》曰:“蘇,刑也。平如水,故從水;摸不直就走,走就走。”它由韻、韻、曲三部分組成。舉,平如水,曾說,比喻平如水,為公平正義;當把犯人放在水面上時。智,神獸。

《說文解字》說:“耿介,禽獸也。像只山羊。古代法官打官司,所以摸不正。象形追隨者。所有屬都聽話。”《後漢書·玉符誌》說:“驕者不可直。”在這裏,庚是壹種圖騰動物,是壹種角落裏的神獸,代表著正直、公正、正義,或者正義之神(性變態)。具有判斷、明辨是非、幫助監獄檢驗的功能。去,“人往反。”懲罰不公正。到了判決驅逐人的時候,就被驅逐出原來的部落、宗族,投水而去(古代的流放),或者交給神靈判決,猛獸“直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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