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等人員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交申請材料。
2、社區進行初步審核。
社區對申請人的戶籍信息和創業情況進行核實,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核,確定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完整,並進行實地走訪。符合申請條件並填寫申請材料的,在《西陵區華僑創業壹次性補助申請表》上簽署初審意見,將申請材料報街道辦事處審核。
3、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核。
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實地考察,並對經營場所進行拍照。對申報材料進行整理匯總並簽署審核意見後,於當月30日前報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進行終審。
4.區人社部門最終評價和公示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區政務公開網站上公布補貼名單和金額,並對最終審核通過者予以關註。最短公示期為1周;經公示無異議的,在《西陵區返鄉創業人員創業資助申請表》上簽字,並填寫《西陵區壹次性創業資助匯總表》上報區財政局。
5、區財政局批準撥款
區財政局收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審核材料和意見後,對申請人進行核實。經核實後,補貼資金將及時轉入創業申請人銀行賬戶,並抄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
法律依據:《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第三條就業補貼資金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註重普惠,註重傾斜。落實國家普惠性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和就業任務重的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促進地區間就業協調發展。(二)獎勵與補償相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和政策對象的積極性。(3)操作簡單,性能準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準確性,加強監管,以績效導向和結果導向加強就業補貼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