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兩者的區別:
1,犯罪客體決定犯罪性質,犯罪客體與犯罪性質無關。犯罪客體決定犯罪性質,但犯罪客體不壹定。犯罪對象本身不是社會關系,而是具體的對象或特定的人。犯罪客體只能通過行為所體現的犯罪客體來確定行為構成什麽罪。比如同樣是盜竊枕木。甲盜竊備用軌枕,乙盜竊使用中的軌枕,所以前者只構成盜竊罪,後者構成破壞交通設備罪。二者的區別在於犯罪對象所體現的社會關系不同。
2.任何犯罪行為都必然會侵犯犯罪客體,但並不是所有的犯罪行為都有侵犯的對象。也就是說,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的重要要件,而犯罪客體不壹定是任何犯罪不可或缺的,只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偽造證件罪,必須有偽造的證件,否則不可能構成本罪。但是,和偷越國境罪壹樣,沒有犯罪對象可言;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沒有對象。
3.犯罪壹般通過侵害犯罪客體來破壞犯罪客體。任何犯罪都會損害犯罪對象,但犯罪對象不壹定受到損害。比如電視機被盜,侵犯了物主對電視機的所有權,但電視機本身不壹定受損。相反,小偷總是要先保護好電視機,然後才能把它賣掉或用於自己的目的。
4.犯罪客體是犯罪分類的基礎,犯罪客體不是。刑法分則規定的十類犯罪是按照犯罪對象分類的,但不能按照犯罪對象分類。因為同壹對象可能屬於不同類型的犯罪。比如盜竊、詐騙,都是公共財產,都是侵犯財產罪;貪汙賄賂罪是貪汙賄賂罪。因為它不僅侵犯了公共財產的所有權,也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完整性。可見,犯罪客體不能作為犯罪分類的依據和標準。當然,在同壹種犯罪中,犯罪客體有時可以起到劃分各種犯罪界限的作用。比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因為對象不同,劃分不同的罪名。比如破壞車輛罪和破壞交通設施罪的區別就在於對象的不同。前者摧毀飛機、火車、輪船等。後者破壞橋梁、隧道、鐵軌等。
5.犯罪客體是犯罪客體的外在形式,犯罪客體是犯罪客體的內在本質。犯罪必須侵犯犯罪客體,侵犯犯罪客體是常見的。犯罪客體是內在本質的揭示,犯罪客體是具體的外在表象。刑法通過保護抽象的犯罪客體來保護具體的犯罪客體。
二、兩者之間的聯系:
犯罪客體是犯罪客體的載體,犯罪客體是犯罪客體的本質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