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的犯罪都是違反刑法的嗎?
只有造成嚴重情節,符合刑法規定的條件,才能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買孩子是犯罪嗎?
買孩子是違法的,妳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壹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沒有虐待被收買的兒童,不妨礙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符合被買婦女意願,不妨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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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結審判,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壹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沒有虐待被收買的兒童,不妨礙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符合被買婦女意願,不妨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