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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有義務維護嗎?

1,房東有義務幫租客修東西。房東有義務修理燈泡。

2.是的。因出租人自身原因造成租賃物損壞的,出租人有義務幫助承租人修理。如果是承租方自己的東西或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承租方應承擔自行修復的義務。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負責。

如果燈壞了,如果不是承租人的錯,房東應該負責。根據法律規定,承租人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對租賃物進行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房東有維護出租房屋安全的義務,對房屋內使用的物品因自然損壞或合同中約定由房東負責的物品有維修的義務。房屋租賃期間的維修義務,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的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情況。如果房子因為自然損耗漏水,房東負責。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漏水,由承租人負責。

租的房子裏的東西壞了,房屋租賃合同裏應該有相關約定,損壞了誰來修。沒有約定的,按照上述情況或者與房東協商解決。

壹、租賃房屋固有的基礎設施設備,如墻體開裂、水管爆裂、非人為原因或設計不合理造成的水堵、天花板損壞、門變形、非人為原因造成的門窗玻璃脫落等,屬於房東維修。

二、其他電器設備,在進入前,雙方應到場檢查其完好情況,確保正常使用,與租戶簽訂交接清單,並約定今後由誰修理。租戶在投入使用後壹個月內非人為原因損壞的,由房東負責維修。我們租房子買的主要是服務,設備也屬於服務範圍,所以應該有壹定的維護和保修期限。

第三,房屋修繕

為確保房屋在租賃期內始終處於安全適用狀態,雙方應約定租賃期內房屋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的維修責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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