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破產清算、重組和和解,下列哪個陳述是正確的?(2010/ 3 /79)
a債務人壹旦被宣告破產,就不可能進入重整或和解程序。
b .破產案件受理後,只有債務人可以申請和解。
即使債務人沒有破產,他也可以申請重組程序。
D.重整是破產案件的必要程序。
參考答案
1.考試中心的破產和清算;重組與和解制度
回答ABC
分析:債務人壹旦被宣告破產,就不可逆地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無法逆轉。A項正確,當選。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在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企業法人已經解散但未進行清算或者未進行清算,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承擔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申請和解的權利只有債務人享有。b項正確,當選。
由於重整程序和破產清算程序的目標不同,企業破產法需要擴充關於適用重整程序的破產原因的規定。企業法人可以基於已經資不抵債或者將要資不抵債的事實申請企業重整。因此,重整原因的範圍大於壹般破產原因。這個概念反映了企業的困境?早發現,早治療?這壹想法符合重組程序以拯救企業的機構目標。
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啟動重整程序: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償債能力;明顯喪失償付能力的可能性(這種原因只能啟動重整程序)。C項正確,當選。
《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債務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債務人申請和解,應當提交和解協議草案?。可見,在破產清算、和解、重整三個程序中,重整程序並不是必經程序。d錯誤,未當選。
所以,這個題目選擇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