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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名字屬於誰嗎?

法律分析:

不壹定寫誰的名字,要看具體情況:

1和* * *有關系。如果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屋沒有特別約定,房屋就是夫妻財產,這就是所謂的夫妻財產相同的法律推定制度。這個時候,無論房屋所有權證上的名字是誰的,效果都是壹樣的,就是夫妻雙方各有壹半份額。

2.禮物關系。父母或子女自願將房屋贈與子女或父母,屬於家庭之間的自由財產轉移。必須經過公證登記,否則不發生財產轉移的法律效力。這時候房產證上填的人就是產權人。

3.繼承關系。房屋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房屋過戶到遺囑人名下;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4.支持關系。在房改賣房過程中,部分老年人並不具備以成本價購買房改房的經濟能力。有經濟能力且願意資助子女的,可以在購房協議中註明這壹點,並通過公證證明這壹事實,有利於以後的房屋產權分配。如果沒有記載,只能算是老人的財產權,老人去世後只能按照繼承來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登記事項的不同,提供權屬證書、房地產界址和面積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衍生問題:

去房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帶什麽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果委托他人,委托人應攜帶委托書。如果申請人已經結婚,應出具結婚證。

2.房產證和土地證明材料。

3.行政機關決定的書面材料,如買賣合同、遺囑、繼承文件、房地產贈與文件等。

4、競買取得房產的,提供中標合同及標書、拍賣確認書等。

5.通過拆遷取得房產,提供政府出具的合法文件。

6.不動產為他人共有的,應當征得* * *人同意,並出具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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