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是壹種嚴重的疾病,但沒有特殊補貼。只是治療產生的費用增加了根據城鎮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報銷比例:新農合大病報銷:“在有限費用的基礎上,新農合將重大疾病的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70%。對於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也就是貧困人口,民政部將再給予20%的補償,兩者之和可達90%。”城鎮醫保大病報銷: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再次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失業居民為主要參加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繼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後,進壹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作出制度安排。這壹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為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壹)住院醫療費;
(二)急診觀察和住院前7天內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疾病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對於民間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據醫療機構的級別不做規定
同時,報銷比例也會有所不同。詳情如下:
1,門診統籌鄉、村待遇,民政大病救助比例可以
提高到65%和75%;
2、在醫療機構住院的,其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
下壹條,沒有免賠額標準;
3、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大病救助比例。
可提高到75%-80%;
4、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大病救助比例。
可以提高到55%-60%;
5、在省級三級醫療機構就診,民政比大病救助。
病例可增加到55%;
6、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等8種重特大疾病新農合補助病種限額為70%,肺癌、食管癌、結腸癌等12種重特大疾病新農合補助病種限額要達到7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二條社會救助制度堅持兜底保障、應急救助、可持續的原則,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及時的原則。
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