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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過戶給子女是同壹房產嗎?

父母婚前買的房子和婚後過戶給子女的房子不是同壹房產。

父母婚前購買的財產,婚後轉移給子女時,不會自動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在過戶時明確表示或者通過書面協議指出該房產只贈與子女的,則該房產應視為子女的個人財產;另壹方面,如果父母沒有任何明確的聲明或書面約定,財產只屬於壹方,那麽被轉移的財產將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去世後,沒有遺囑,只有壹個繼承人的,該財產可以視為夫妻財產。

父母婚前所購房屋的法律性質;

1.婚前個人財產的界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婚姻關系確立前壹方擁有的財產;

2.轉移行為的性質:將婚前個人財產轉移給子女通常被視為贈與行為;

3.財產性質的轉化:婚前個人財產壹旦轉移給子女,財產性質就轉化為子女的個人財產;

4.* * *共同財產的定義: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形成的財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轉移,也不會改變其作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綜上所述,父母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過戶給子女時,如果在書面協議中明確說明或者指出只贈與子女的,該房產為子女個人財產;沒有明示或者書面約定的,轉移的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去世後,沒有遺囑,只有壹個繼承人的,該財產可以視為夫妻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可以視為僅贈與其壹方子女,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該房產可視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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