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撫養權的情況下,需要給孩子壹定的撫養費,那麽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麽?
第壹,支付贍養費時要考慮的因素
(壹)兒童保健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孩子的實際需求;
2.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分為:
1,收入固定,育兒費的數目壹般可以是自己月總收入的20%-30%。撫養兩個以上子女的負擔,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是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和獎金。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令進行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標準,按照當年收入或同行業年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
壹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考標準確定年平均收入和年平均生活費。
3、有特殊情況的,如長期患有重大疾病的兒童,或殘疾兒童,可適當增加。
第二,關於羈押的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益。按照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對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壹線城市,具體金額原則上為800~2000元/月。對兩個以上子女支付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針對高收入人群。如果按照上述比例高於上述範圍,則可以突破上述範圍。如無特殊情況,壹般不超過3000元/月。
3.針對低收入人群。上述比例低於上述範圍的,其他財產較多的,可以按照上述範圍而不是上述比例進行判決,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果財產很少或沒有,結合被贍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以不按上述比例,低於上述範圍進行判斷,以保證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那些沒有收入的人來說。妳可以用妳的財產來抵消孩子的撫養費。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當支付子女撫養費。因為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為妳暫時沒有收入就免除他們的義務,妳要保證孩子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疾、出國留學(需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判決可超出上述範圍。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考慮子女撫養標準時,要考慮子女的實際需求、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還有更多關於如何支付撫養費的細節。請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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