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2年修訂),從即日起,甘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喪葬費按照42250元的新標準計算。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2年修訂),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誤工費可參照甘肅省相應行業職工年平均工資2021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是指法律對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或其近親屬以侵權責任賠償損失的方式進行救濟的法律救濟制度。侵犯他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會導致被侵權人死亡、殘疾,還可能導致被侵權人及其近親屬精神損害,造成被侵權人或其近親屬財產損失。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是指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給予賠償權利人的賠償中包含的特定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
《民法》第壹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因曠工減少的收入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