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在生產或進口過程中應征收消費稅。高檔化妝品是指生產(進口)環節銷售(完稅)價格(不含增值稅)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件(張)及以上的美容化妝品、裝飾化妝品、護膚化妝品,屬於奢侈品、非必需品,適用15%的比例稅率。
壹、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主要構成要件
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自然人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就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是指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最新量刑標準。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是指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客觀上是行為人違反相關化妝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權。化妝品與人們的健康密切相關。
主要行為是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其次是造成了嚴重後果。
3.抗癌藥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不可扣除。生產、銷售、批發、零售抗癌藥的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簡易方法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上述納稅人選擇簡易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二、對進口抗癌藥,減按3%的稅率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三、納稅人應單獨核算抗癌藥的銷售額。不單獨核算的,不適用簡易征收政策。四、本通知所稱抗癌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抗癌制劑及其原料。抗癌藥清單。抗癌藥範圍實行動態調整,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藥品管理局根據變化情況及時明確。
法律依據:
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受托方應當向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稅務機關匯交消費稅。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在申報地向海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