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場所不同:有限公司必須有自己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從業人員;對個體工商戶沒有限制,從事客貨運輸、販賣、擺攤設點和流動服務的個體工商戶不需要固定經營場所;
2.投資人不同:有限公司的投資主體是法人,執照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可以以企業自身的名義獨立享有法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法律權利和義務直接屬於企業而非企業出資人;個體工商戶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執照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作為自然人,他參與經濟活動。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他不具有企業法人的屬性,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沒有註冊資本。
3.財產責任不同:個體戶對財產承擔無限責任,法律主體為個人,債務必須清償;有限公司的法律主體是公司,以財產承擔有限責任,超過註冊資本的債務可以申請破產;
4.兩個公司繳納的稅不壹樣:有限公司按照國家關於企業稅收的有關規定執行,不需要繳納管理費;個體工商戶除依法納稅外,還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繳納壹定比例的管理費。
5.兩者的清算程序不同:有限公司解散時,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個體工商戶歇業沒有清算程序。他們只需要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歇業手續,上繳營業執照。
個人創辦公司的過程:
1.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核準;
2.章程草案;
3.到工商機關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4.取得營業執照;
5.在公安機關指定的部門刻制印章;
6.在銀行開立基本銀行賬戶和其他賬戶。
綜上所述,有限責任公司和個體戶的區別在於承擔的財產責任不同。個體戶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現在個體戶的工商管理費已經宣布停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