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過多彩禮可能違法。法律雖然沒有規定彩禮的數額和違反者的法律責任,但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等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規定婚姻自願,第三者不得幹涉。如果彩禮不是女方的意願,而是父母的意願,那麽違背當事人的意願,因為男方的經濟能力或者影響感情而幹涉婚姻自由,就是違法的。
1.彩禮超過3萬是真的嗎?
彩禮超過3萬元既不違法也不犯罪。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金額。給多給少看個人意願,沒什麽不合法的。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等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嚴禁以結婚、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間遺棄等方式索取財物。
第二,國家對婚禮彩禮有明確規定嗎?
《民法典》對彩禮的數額沒有具體規定,只規定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根據《民法》,婚姻和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利益。
同時,停止包辦、買賣婚姻等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民法典規定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但沒有說禁止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禮!只要男方自願給適當的彩禮,也是合法的。
(1)認為收受彩禮違法的認識過於片面。國家不禁止彩禮,但禁止利用婚姻獲取財源。
(2)索要財物和適當彩禮是兩回事,不能混為壹談。禁止以婚索要財物,反對婚後強行索要彩禮。
(3)所以國家沒有規定不準彩禮。彩禮是中國傳統的婚姻習俗,必須保留。根據兩個家庭的經濟條件來決定彩禮的多少,肯定不違法。
(四)國家對彩禮的政策只是為了應對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低俗攀比。不能說禁止彩禮,婚姻自由,彩禮自願,不違法。
(5)新民法典的生效,彩禮返還有了法律依據,對惡意騙取彩禮的人起到了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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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1046條
婚姻應當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涉。
第1054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