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車道還有壹個名字叫生命通道。正常情況下,應急車道不能也不允許占用。壹般情況下,因為堵車跑到應急車道,肯定會被扣6分。但如果車輛發生故障,從路中間推到壹邊,或者爆胎移動到路邊,這種情況也是緊急情況,可以在應急車道臨時處理。但是要做好3點,雙閃燈開啟,車內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這個安全區域壹般是指護欄外。最後,要設置三角警示牌。註意壹下!就位。好吧!警示三角。
很多朋友把三角警示牌從車尾拿出來扔了二三十米遠。我覺得還可以。我告訴大腳怪,在20-30米的範圍內,高速公路上這麽快的速度,從後車看到三角警示牌到踩剎車,就是壹踩剎車,就算踩了ABS也不壹定能停下來。那麽在20到30米範圍內放三角警示牌有什麽用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150m處應當在車尾外側設置三角形警示標誌。150m這個概念無所謂。就給個大概吧。壹個人正常壹步大概是1m,有的人更高壹步是1m以上,所以走壹步150m就夠了。到了那裏,放好,回來處理車輛。這樣就可以預防後面來車的隱患,而且人在很遠的地方就能看到壹個三角形的警示牌,就知道前面有車故障,就知道要註意了。
被扣6分的朋友就是這個被放在車屁股後面二三十米的三角警示牌。交警看到了肯定會扣妳6分。畢竟妳沒有遵守規定。例如,如果客人想吃壹份三分熟的牛排,妳可以盡快得到壹份三分熟的牛排,人們壹吃就知道了。妳能不抱怨嗎?
還有壹個意想不到的情況是,剎車燈不亮,罰款200元。相信很多朋友都是被罰了才知道的。在路上看到很多朋友剎車燈不亮,卻不知道更換。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剎車燈,安全設施不全的車輛不能上路行駛。剎車燈屬於安全設施,不工作就是不齊全,不能上路行駛。有些朋友不服氣,可能要吵壹架。剎車燈在車屁股後面。不工作的時候就找不到了。車上沒有提示。受到這樣的懲罰太不對了。真是浪費錢啊!其實《道路交通安全法》裏是有規定的。駕駛員有責任在上路前檢查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說白了,開車上路前,司機有責任檢查剎車燈是否正常。如果妳在路上,妳默認檢查剎車燈是正常的,交警抓到直接罰款200也沒問題。
以上是兩個被外罰的案例。希望妳以後不要犯錯。如果妳覺得我說的有用,別忘了給我點個贊。謝謝妳。